王少峰的个人履历

如题所述

1989.09——1990.07,在解放军石家庄陆军学院军训。
1990.07——1994.07,在北京大学考古系考古学专业学习。
1994.07——1994.09,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干部、助教。
1994.09——1995.04,北京大学昌平园区团工委书记。
1995.04——1997.11,北京大学文化活动中心副主任、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1997.11——1998.07,北京大学团委副书记。
1998.07——2000.09,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
2000.09——2002.03,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书记。
2002.03——2003.01,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朝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03.01——2004.01,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主任。
2004.01——2007.11,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7.11——2009.04,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副局级组织员、区县干部处处长。
2009.04——2011.07,共青团北京市委书记(正厅级)、党组书记。
2011年1月,共青团十六届四中全会增补王少峰同志为团中央常委。
2011.07——2011.11,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2011.12.19当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2年7月3日,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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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7

1981.09--1985.08,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5.08--1989.0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一处干部、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其间:1985.08--1986.10,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锻炼)。

1989.01--1990.09,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1990.09--1993.0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0.1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1993.01--1994.0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其间:1993.0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4.03--1994.04,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

1994.04--1995.12,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其间:1994.1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1995.12--1997.06,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兼二处(宣传文化处)处长。

1997.06--2000.08,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警务部(对外称最高人民检察院法警局)副部长(副局长)。

2000.08--2005.08,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部部长(其间:2000.08三级高级检察官)(1999.09--2002.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5.08--2009.10,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正厅长级)(其间:2005.08二级高级检察官)(2004.09--2008.12,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9.10--2014.04,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正厅长级、主持常务工作)(其间:2011.03--2011.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一班第30期学习)。

2014.04--2016.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

2016.10--,湖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党的十九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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