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上初二的儿子在学校上体育课时从爬梯上掉下来骨折了,学校该不该负责任,负多少责任?

如题所述

律师回答您:
您提供的信息不够详细,根据律师的经验判断教学活动过程发生的学生受伤害事件学校承担赔偿责任较大。
法律确定当事方应不应赔偿要先判断责任归属。初步判断学校没有尽到其管理的责任,可以引用的法律规章如下,作为您跟学校交涉时的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39条之规定,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五十七条 
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 第一项、第四项
如果您的孩子在这过程中没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学校负主要责任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很重要的一点:学校对自己不负或者负非主要责任有举证的必要。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如果您能提供更具体的信息,我可以帮你做更精确的分析。追问

谢谢你,我按你提供的信息再详细了解一下
希望能加qq聊聊651459772

追答

好 请加福建刘律师的qq877800287 请备注小孩学校摔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0-15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14周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学校应该负主要责任。希望能够帮到您!

满意请采纳,谢谢啦……追问

学校的老师说告诫学生不要在这上面玩了,算不算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而且是上体育课时,孩子说每次上体育课都是叫自由活动,而且这个体育器材就在操场。

第2个回答  2011-10-15
应该负责任,有保险的话差不多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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