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人大代表,什么意思?详细点的

为什么要选民?对国家有什么利益

  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就是说,在我国,公民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的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选举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国务院对各级地方政府是领导关系。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决定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这样,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一方面受中央和上级机关的领导,行使宪法赋予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另一方面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这样,就能够把各民族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保障国家的独立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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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7
钱权所致,村名无票选举
依按律法人民代表选举三年一次,今年正是三年一届的人民代表之期。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内的某些镇区及居委会竟有如此选举人民代表。
每次选举乃为国家和人民推选出一社稷栋梁,造福社会,为人民服务。可这次选举及镇级以上的县代表,真所谓是舞权弄钱。手段如此肮脏,又不知内部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竟强夺人民的选举权,没有将选票发到群众的手上,而是直接拿到村委会比民众直接填写内定代表的名字。这样子纯属剥夺了我们民众的法律、和政治权利,可这不是只有死刑犯才被剥夺的吗?我们可是中国的合法公民,而不是奴隶。
听说那些偏远的山区的村民都没拿到选票(如我们莲花山、五师亚等等),难道是我们村民无知,低俗?如此践踏中国法律,不择手段得到当选人民代表合法吗?是上级有意放纵,还是被蒙在鼓里呢?党纪国法在我们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算什么呢?
在那些所谓的代表眼里又算什么呢?难道这是我们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的一大特设?那我觉得这是值得响应并全国推广的。让几位当权者随意操作就可。及迁于人民群众是可玩耍的弱体系。请求上级调查,还民众法律权利,参与政治权利。不可让目无王法的人为所欲为。法律成真,人民甚幸!
举报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匿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