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部分省市在调整养老金时已经采用以1年为单位这个更为合理的调整方式,已不存在5年一个档次的情况."这里所说的部分省市是指哪些省市呢?能告诉我吗?
追答1、辽宁省《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2、陕西省:退(职)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以体现公平和效率因素……
3、上海2008年:还可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
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