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一个工程,分为多个标段,我们公司和控股的子公司去投该工程的不同标段,会不会违反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
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同一招标项目项下可以设置一个及以上标段。
不同标段不属于同一货物招标,所述情况母子公司不会在同一标段的投标中出现串标和围标的违法情况。
具体,可以向招标方或主管部门进一步寻求解释。追问

谢谢,不同标段不属于同一货物招标,这句话有根据吗,因为是同一个工程且是一份招标文件

追答

这个追问还真不好回答,因为这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基本共识。以下法规也没有明示“不同标段不属于同一货物招标”这一概念,但可以理解为这一概念的默认。否则,为什么要划分标段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招标货物需要划分标包的,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包,确定各标包的交货期,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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