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省内公司向我发了OFFER,并让我去交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我就按照要求交上了,公司人力资源部收我材料的那人告诉我其实省内的只需网签就可以,不用签三方协议书,但他在打电话问了领导后还是把我的三方协议书留下了,上面我已经签字盖了学校章了,我现在挺后悔留下,不知道留下的那份三方协议书是不是会对我产生不利呢,或者与将来的网签产生冲突呢?我是不是要再去要回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