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公司收取培训费合法吗?

我是大四学生,今天我去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复试,通过之后,他们要我交50元培训费,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初入公司收取培训费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

企业未按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职业培训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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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初入公司收取培训费一般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企业职业培训规定》第9条规定:“企业应将职业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且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对职工进行培训,承担正常的费用,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其转嫁到职工身上。
第2个回答  2011-11-03
不g给,培训一k次5万f,那公2司就不r用干s业务了r,光招人p了w,培训一x次,让人x走了p。就收2万n。牛5大w发了m。 这是不k合法的,企业培训招聘员工z不y得向员工s收取任何费用,但这条确实不m合法。 单位提供什1么z样的培训才z能与b职工w签订6服务期条款? 可以2与a该劳动者订3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0。用人i单位提供专n项培训费用。这笔专r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1较大j的,这个e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a个c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4予2以2细化4。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h业技术培训。包括专i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6如从5国外引0进一l条生产线、一u个p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o,为4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2后干u这个i活,这个w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6。培训的形式可以2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q可以8是不i脱产的。不y管是否脱产,只要用人m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n培训费用以6外,专x门q花费较高数额的钱送劳动者去进行定向专o业培训的,就可以2与g该劳动者订4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5服务期约定要支p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1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d单位支t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u得超过用人m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k单位要求劳动者支o付的违约金不h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2所应分5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n单位与u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一s,劳动者违反4服务期约定应当向用人h单位支i付违约金,体现了m合同中8的权利义i务对等原则。第二h,用人h单位与x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不j得违法,即约定违反7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v得超过用人u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约所支k付的违约金不n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4所应分1摊的培训费用,这体现了x该法对劳动者的保护。 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l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作为1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一y向是用人a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咒”。 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s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6,严格限定了y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e,才z能设定违约金。 也u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0了u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u需向单位支p付任何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w单位为1劳动者提供专i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d业技术培训的,可以8与u该劳动者订4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这是新劳动法 你可以1参考c
第3个回答  2011-11-0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但是,你去复试,并没有参加什么专项培训,如果上岗必要的培训也是免费的,当然就不能收取费用,因此不合法。
第4个回答  2011-11-02
签劳动合同了吗?这个一般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是合法的,这个双方自愿,法律并不禁止。追问

没呢,我今天才去面试,是复式,通过之后就被带去交了,我手上有他们的收费单据,我想明天去找他们要回来,可以要回来吗?

追答

可以,你不参加培训当然可以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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