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6年,现在被公司解雇,公司每年签一次合同,签合同的单位都不一样,公司应该怎么赔付?

我有从进公司起跟公司和公司相关业务单位产生的邮件,我都有保存,合同是公司委托中介公司代签的,公司为了使我们的工龄归零,换签合同的同时也换了不同银行的工资卡,请问我要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一般需要从08年开始 支付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参考 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

(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四)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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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2
这个关键要看这些单位之间有什么关系,如果你能证明这些单位实际上都是同一个主体,那你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六年工龄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这几个公司之间的关系无法证明,而且都是独立主体,那么你就只能主张最后这个与你签订合同的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1-11-03
首先有单位与你终止合同证明书,应享受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保留证据上告劳动监察部门
第3个回答  2011-11-02
最后一个单位按规定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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