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履行了合同,且对方都接受的,合同自履行之日生效,如果没有履行,那么就是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的时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合同当事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即生效。但对于合同约定的具体行为事项的生效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合同从签署时合同自约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条对合同生效时间作了两层规定: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有效期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但合同签订日是2011年2月15,请问以哪个为准
追答还是以合同上写的那个为准。单位之所以要你补签,主要是你自己的笔迹。但是,在签订的时候你有权要求按当天的签订的日期写。
合同有效期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但合同签订日是2011年2月15
追答哦,你再仔细看看,这不是没过期吗,你应该了解一下合同的概念,你对合同的概念缺乏必要的理解,这个问题没办法回答,不确定的,合同中所规定的时间,都是很重要的,没有主次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