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时,以哪个时间为准。

如题所述

已经履行了合同,且对方都接受的,合同自履行之日生效,如果没有履行,那么就是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的时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合同当事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即生效。但对于合同约定的具体行为事项的生效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合同从签署时合同自约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扩展资料: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条对合同生效时间作了两层规定: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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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3
律师专业解答:
根据合同法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字和盖章以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合同的,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所以,在1月1日到2月15日之间,你们已经履行了合同,且对方都接受的,合同自履行之日生效,如果没有履行,那么就是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03
你是不是问的合同的起算日期早于你合同签订的日期啊?若是的话,就以合同上约定的起算日期为准。
admin:天津冠达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追问

合同有效期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但合同签订日是2011年2月15,请问以哪个为准

追答

还是以合同上写的那个为准。单位之所以要你补签,主要是你自己的笔迹。但是,在签订的时候你有权要求按当天的签订的日期写。

第3个回答  2011-11-03
以有效的开始计算呀
第4个回答  2011-11-03
合同有效期都过去了,怎么还用这份合同啊,已经没有法律效力了,呵呵追问

合同有效期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但合同签订日是2011年2月15

追答

哦,你再仔细看看,这不是没过期吗,你应该了解一下合同的概念,你对合同的概念缺乏必要的理解,这个问题没办法回答,不确定的,合同中所规定的时间,都是很重要的,没有主次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