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看孩子属于犯法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不犯法,但一般而言都是要离开的,避免产生纠纷。如法院已经判决 离婚 ,主张人依法是可以将户口迁走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移,经派出所民警多次通知对方后,对方还是拒绝的,派出所可以将户口直接给迁走,然后在户口底簿中注明即可,公安部是有专门规定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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