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榆林 住房公积金提取 程序 (一)符合规定条件提取 住房公积金 应准备一下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 购房合同 或协议及房改部门批准的购房表。包括商品 买卖合同 、首付款证明、公有住房买卖协议,指交易过户手续等。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 退休证 等。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证明或有关证明。 (6)出国定居的,提供出境证明等。 (7)偿还购建房贷款的,提供 贷款 合同、还款证明等。 以上证明均应提供原件(复印件)除上述手续外,还应当提供提取人的 身份证 ,提取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 户口 薄等证明。 (8)国内工作调动需办理 公积金 转移手续。 (二)办理提取的程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依次要经历以下程序: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核实出具证明,单位经办人员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单位,准予提取的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1、凡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包括职工的身份、住房情况、公积金存储余额等,单位核实正确后出具提取证明。 2、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办理 公积金提取 手续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提取申请和证明材料后,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提取条件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身份等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当即办理拨款手续,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不准提取。 3、职工所在单位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是以职工所在单位为基础的,职工个人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手续,如:登记、缴存、基础变动、比例调整、调入、调出、封存、启封、支取、开户、销户、记账、对账等都由单位统一组织办理。防止凭证遗失、冒领、重领等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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