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快工,公司要扣我一个月的工资。合法吗?

今年4月进的电子厂,10月提前一个月辞工。公司规定每月只能辞两个。说我只能明年2月才能辞工。所以只能辞快工,公司要扣我一个月的工资,而且没有签合同。请问这合法吗?

1、完全不合法,不得扣押你的工资,劳动者有权辞职
2、单位没有签合同,你可以随时走人,因为单位严重违法
3、产生纠纷,建议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不收费的
4、单位应该给你补交保险,支付你5个月的工资作为没有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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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1
只能扣20%的工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20
  用人单位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办理好交接手续后随时离职。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先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与单位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到劳动仲裁机构、法院申请仲裁、起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