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在女方所在地办理吗

如题所述

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另外,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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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5

可以办理,在男方或者女方户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都能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2个回答  2020-12-07
离婚是可以在任何的地方办理的。

一、异地离婚手续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二,异地离婚需要的材料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独证件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离婚,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三、异地协议离婚手续:

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

四、一般来讲,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只适用于诉讼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还是必须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而诉讼离婚的情况比较多,夫妻中的一方很有可能存在比较特殊的情况,如正在服 刑或者是军 人的,此时法律允许异地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2-04
  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3-25

可以的。法律中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要哪些材料
第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第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第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第四、离婚协议书;
第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