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深圳一家私营公司面试.7月28号开始上班的.那老板说4天的试用期.没有工资的.试用期过后才算工资.8月2号才填的入职.那公司还要压半个月的工资,到了9月15号才给我发工资.当时就准备走人不做了.9月16号我做好交接就走了.公司里面的人说放心工资我该得的还是会得.到现在他们都发工资了就我没发,还说老板只肯给400块.我可不可以告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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