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家里之前的老宅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是我的名字,我可以直接在上面盖房吗

1.因为家里还有兄弟二个,他们都在外地,我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告知他们直接在老宅子原址盖房?
2.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是否就想当于是产权的证明,而我个人有使用的权利?
3.如果我两个兄弟想要均分,我是不是可以拒绝?
4.老宅子的产权问题是要如何处理,才能更好的维护我的权益?

1、如果是宅基地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话 就要看他们的户口是不是在在村里,而且是不是跟你的在一起,因为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是由“一户”所有 而不是一个人所有
2、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 顾名思义是使用权 不是所有权 不属于产权证明 不能继承 未经许可不能转让,同上条为一户所有,不归个人所有。根据地方房屋所有权判定土地使用权,地随房走。
3、如果你兄弟想均分,打官司你输的可能性很大,当然前提是 他们跟你是“一户”
4、如果地上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也归你所有(房产证在你名下),那么有没有任何问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0-22
如果宅基地是你们三兄弟共有,那么,应该经过其他兄弟同意后才能改建;
老宅基地的房屋由你们三兄弟协商处理。
如想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可以电话咨询。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10-21
阿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