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家里还有兄弟二个,他们都在外地,我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告知他们直接在老宅子原址盖房?2.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是否就想当于是产权的证明,而我个人有使用的权利?3.如果我两个兄弟想要均分,我是不是可以拒绝?4.老宅子的产权问题是要如何处理,才能更好的维护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