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被被执行人孩子银行卡上的钱会不会被执行掉?

我把钱转到我10岁儿子的名下,要是我被法院执行 会冻结我儿子的账户吗

你好,这个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的。

如果该款项是被执行人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后,通过赠与等方式将相关款项赠与给子女的,那么被执行人就涉嫌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子女的账户,并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子女已经成年,且银行卡的款项是其通过工作劳动正常取得,或者是除被执行人以外的其他人赠与,那么则不能执行。毕竟父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上上与子女是相互独立的,债务发生在父母与债权人之间,对债务人的子女是没有法律拘束力。

所以,能不能执行被执行人的子女,关键要分析相关款项的来源及性质。如果不能证明与被执行人有关或者是确实属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情况,那么很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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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7
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孩子银行卡上的钱会被执行掉。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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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1-26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拘留,更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文书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中止执行,等到恢复执行能力后再行执行。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或者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才予以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内。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声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也就是说,法院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况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只能延期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准许执行该执行标的;(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第五百零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8-22
肯定不会冻结或者的银行卡,但法院查明你故意转移财产的话,那就会被被冻结。别把法律当儿戏,有能力执行尽量执行,你如果故意转移财产,对抗执行,一旦法院把你拉入黑名单,不仅对你本人有一些,对孩子以后的生活也会造成影响的。
第4个回答  2021-08-22
一般来说,法院是不会冻结其他人的账户财产的。但是,如果查明你在转移财产,是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的。你儿子名下的财产明显超过了他的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