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过世留一套房产指明给我儿子,当时儿子未成年,现在怎么才能过到儿子名下?

如题所述

凭你母亲当时的公证遗嘱,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要求你母亲的这份遗嘱必须是公证遗嘱,否则,还是没法过户,因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能辨别这份遗嘱的真伪。
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只有书面自己写的遗嘱,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将遗嘱固定下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同样可以过户。
如果只有口头上的遗嘱,所有继承人也知道这件事的,那么,可以凭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声明,也是可以过户给你儿子的。
如果啥都没有,这件事只有你和你儿子知道的,并且其他继承人中有不同意放弃继承权的,那这套房子是要分割的,是不可能过户给你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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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3
母亲过世,留一套房产指名给你儿子。嗯,这个要找当时的证人,证人进行确认以后可以去进行公证。公正好这套房产的归属权以后,才可以去办理。这种属于遗产也需要交遗产税的。去房产局办理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20-07-03
有没有证明遗嘱的存在。
①如果有,或者能证明遗嘱的合法性,可以合法继承,凭遗嘱到房管局过户。也是需要其他继承人的签名认可。
②没有遗嘱,所有所有法定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意,签名放弃继承权,才可以办理过户,否则不合法。
③只是口头遗嘱但无法证实,有继承人不同意,很难实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7-03
你母亲指明把房子给你儿子,这也属于遗嘱,但是现在要过户到你儿子名下,得有书面遗嘱,或者口头遗嘱见证人
第4个回答  2020-07-03
如果你的母亲到当时有遗嘱或遗言录音,就最好了,你只需要拿着公证的遗嘱或录音就可以去房产局办理。如果没有,你必须要让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出具放弃对房屋的继承证明书,带上他们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自己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去房产局办理。如若第一顺序家庭成员中有人不同意,你就办理不了过户手续,你就必须要挣得他的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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