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藩王的世子继任藩王,那其他的儿子们是怎么安排的?

如题所述

“初,太祖大封宗籓,令世世皆食岁禄,不授职任事,亲亲之谊甚厚。”----明史 太祖本纪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大明的时候,皇室男性一共就九人:朱元璋本人、 皇子子七人、朱元璋长兄朱重四之孙朱守谦。虽然之后陆陆续续有其他皇子皇孙出生,但终朱元璋一世,皇室男性不过五十八人。明朝藩王与之前王朝分封不大一样,,没有实封,但是可以管理封地军政,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且不可从事士农工商职业,亲王郡王可以世袭,镇国将军以下降封。

具体分封制度:

皇子为亲王(太子以外的皇子一律授予亲王爵位)

俸禄亲王子为郡王(亲王之嫡长子(无嫡长子以庶长子,下同)世袭亲王,余子皆封郡王)

镇国将军(郡王之嫡长子世袭郡王,余子皆封镇国将军)

辅国将军(镇国将军之子皆降封辅国将军)

奉国将军(辅国将军之子皆降封奉国将军)

镇国中尉(奉国将军之子皆降封镇国中尉)

辅国中尉(镇国中尉之子皆降封辅国中尉)奉国中尉(辅国中尉之子皆降封奉国中尉)

奉国中尉之子皆封奉国中尉(奉国中尉诸子皆世袭奉国中尉,且世袭,不再降封)

禄米待遇为: 亲王 一万石, 郡王 二千石, 镇国将军一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 奉国将军六百石, 镇国中尉四百石, 辅国中尉三百石, 奉国中尉二百石。亲王、郡王还另有锦,紵丝,纱、罗,绢、冬夏布,绵,盐,茶,马料草等其余待遇不等。
 


在明英宗之前,因皇室男性数量不多,所以禄米全额给予。至明孝宗时期,皇室男性经过数十年繁衍,数量暴增,已经达到明朝财政负担不起的地步。最终,在明世宗时,将禄米以四折支付,其余以宝钞替代(就是打白条),宗室子弟下层者因无法从事任何事情谋生,以致生活困顿、衣食不济,甚至有铤而走险、作奸犯科者。

至明神宗时,因繁衍太过巨大,所以将宗室岁禄再次减少,而且限制继承,以减低爵位拥有者待遇。如:亲王由旁支入继者,取消旁推之恩,原为郡王者,除嫡长子外,其余各子仍袭镇国将军爵位,不得进封郡王;镇国将军入继者,其余各子仍袭辅国将军爵位。此外,由郡王入继者,原郡封再袭之例也被取消。

但是也起色不大,聊胜于无。后来更是出台:低级宗室,可以从事士农工商四民之业,但是已经到了明朝末年,成效不大了。有明一世,共计实封亲王六十五位,追封亲王二十二位(指始封王而言,不包括世孙、世曾孙继位、或旁支入继后追赠父祖的亲王)。其中十六位亲王,因事被废、除封(晋王、周王、代王、岷王重新复封,齐王、谷王复而再废。岷、荆、唐府有亲王因事被废,由世子或旁支继位,因未除封而未计入),十五位亲王因绝嗣,除封。

至明亡,共计有亲王三十四位。其余郡王超过九百位。而将军、中尉、庶人,几乎达二十万。这些明太祖的后裔,不能都是明朝财政的极大负担。藩王宗室有赏赐土地的收入,且不用承担赋税任务,朝廷还需要给俸禄,而能够提供朝廷赋税的土地越来越少,承担的赋税丝毫不减,甚至还要加征,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所以可以说,明朝藩王制度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土地兼并,并破坏了赋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明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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