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条件不给予办低保怎么办?

我对象二零二零年三月份确定肺癌脑转移,到现在花费了将近二十万,多数是亲戚给凑的,我想为他申请一份低保,为了已后能为他治病

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调查结果符合事实的可以追回低保并进行处罚。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5-08
可以向该单位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要求出具不予审批的说明。作为日后申诉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