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需要协商后双方同意了一个月之内吗。还是提前口头说也可以的呢?

之前在公司做,我提前一个月多月跟老板说不做了,现在我跟老板说,我这个星期要走的,老板说不行的,让我做到过年,他说,只有双方协商同意后,一个月后走,才算数。。可我本来之前就已经提前一个多月跟老板说过的了。。现在我该怎么办,能拿到工资吗,公司的做法对吗?帮帮忙,感谢

协商不成 您可以提前30日书面辞职 公司不给支付工资 转移社保 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0-26
提前一个月, 而且必须书面提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劳动者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第九十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 若员工违反上述规定, 并且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可以扣发员工相应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1-10-25
离职之前需要双方协商一个月之后,方可离职。因为不管你所在的位置是否重要,在整个公司的运营中是不可或缺的,所以你需要离职,需提前跟老板协商后老板会在这一个月之内协调员工来接替你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