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在必经之路遭遇车祸身亡,寻求法律,此事是否属于工伤?请问受害者的老板是否可承担一些责任

受害者在下班后又因为公事托班了十几分钟,在回家必经之路上发生车祸,当场死亡。而肇事者家里贫困给予不了补偿,请问受害者的老板是否可承担一些责任,付一些赔偿呢?
受害者今年39岁,家有一个儿子8岁,妻子无业,母亲75岁由他抚养,他得工资是一个月7000元。这样的话,他得单位应当给予多少补偿呢?

该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亡,如果肇事者没有能力,受害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追问

受害者今年39岁,家有一个儿子8岁,妻子无业,母亲75岁由他抚养,他得工资是一个月7000元。这样的话,他得单位应当给予多少补偿呢?

追答

事故发生地是哪里

追问

在安徽省六安市叶集镇,回家的必经之路。

追答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安徽省六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网上能查到具体数额);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109元)的20倍。

另外,你说的案件可以分别向单位主张工亡保险待遇,同时向交通事故肇事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兼得

追问

好的,非常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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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6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并且是工作原因以及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发生的伤害均属于工伤范畴。
你说的情况不是很清楚,这里的车祸是否是机动车造成的,如果不是机动车造成的,还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或者其继承人或者代理人有2中救济途径:第一,向侵权者(就是肇事者)进行侵权损害赔偿,这块通常对受害方比较有利,因为赔付的计算方法和工伤赔付不一样,比工伤赔付要高;第二,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可以走工伤,请求工伤赔付,这样的好处就是通常比较快,但是缺点就是赔付的数额相对较小。
本案中,由于肇事者家庭贫困,建议还是走工伤比较合算,走完工伤后其与侵权赔偿的差额可以由肇事者补偿。追问

受害者骑得是小型摩托车,肇事者开得是面包车,而且是因为逆道撞到受害者的。

追答

回答了好多内容却无法显示。

追问

???

第2个回答  2011-10-26
按照有关规定,因执行公务发生意外,单位应当承担部分赔偿,可以咨询律师解决
第3个回答  2011-10-26
工伤是因为工作受的伤,这个因果联系是很紧密的,比如工作需要爬高处而摔伤,工作需要去与对方交涉而被对方打伤等,所以就算在工作中受的伤,只要不是工作性质需要而因其他原因受伤,都不属工伤。你那种情况,不属工伤。
第4个回答  2011-10-26
可以啊,上下班时间都是上班时间,可以要求老板赔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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