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甲方代表负责人,每天起早摸黑,长期加班,第一公司没有任何加班费,没有岗位工资补贴,最主要的是工程最困难的时候已经度过公司就另外安排人员接替我的工作,因此我很不满意公司做法,10月份截止今天除开节假日只上班7天,现在公司要求我办离职手续请问我应该得到补偿/赔偿吗?
是公司要辞退我,但是我这个月只上了7天的班而且还没有人知道(因为我上班是没有考勤的),还有我因为我们董事长有多家企业曾在第一家签订的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在未满的时候又把我调到他名下另外的公司签订新的合同这样合法嘛谢谢
追答调取其他公司,只要劳动者本人同意,双方协商好了的,合法呀
辞退的话,如果有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你将得到1个月额外工资和加班费(加班费需要自己争取)
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的通知,将得到额外2个月平均工资和加班费(需自己争取)
可是前提是我已经旷工很久了哦,也一样可以吗?
追答这个要按你们公司的具体规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