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的生育津贴一般是多少呀?

如题所述

2.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偿: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3.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其中,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按女职工本人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
4.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
5.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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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3
生育津贴按照申领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产检天数的计算是,正常生育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奖励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