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28年杀人犯与人结婚生子,已过20年追溯期是否该无罪释放?

如题所述

不应该,既然是杀人犯,无论过了多久,都应该为他犯下的罪受到惩罚。如果过20年就无罪释放,那所有人犯罪之后都潜逃到海外或者深山老林中,过完20年再回来逃避罪责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23

不应该,并且,刑事案件没有“过追诉期”之说,有追诉期的是一般的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最高判无期、死刑)只要是破案了,都可以追溯责任,不然对当年的受害人不公平。具体从“28年杀人犯已结婚17年”这一个案子来剖析:

一、逃犯28年前杀人,虽说是口角之争引起,但他仍然是挑起方。

我们还原一下在28年前起口角的原因(引用自新闻报道):

头一天,张小军在厂医务室碰到小蒋,对她说过一些不堪入耳的流氓话。谁知道才出工厂不远,他就被同厂女工小蒋及其男朋友小徐、小徐的朋友贺某等人拦住,他们警告张小军不要再对小蒋出言不逊。 


张小军受到警告后在众人面前表示接受,内心却早已窝了一肚子火。他回家换衣服时便拿了匕首藏在身上伺机报复。

巧合的是,张小军换好衣服去朋友家的路上,又恰好看到小蒋等人还在路边摊吃夜宵。张小军越想越生气,到朋友家后便谎称自己刚刚被人打了,要朋友帮忙找对方报仇。

几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便跟着张小军冲进路边夜宵摊,认准了对象便开打。混乱中,张小军用事先携带的匕首重重地刺向贺某后背,贺某受伤后忍痛逃走了。结果贺某重伤不治死亡,张小军出逃。

由这个通告所见,整个事情是张小军污言秽语调戏人家女朋友,让人家男朋友及朋友警告,这本身就是一个挑事者,但事后仍不悔改,还想着报复人家,这样的恶意就很明显了,他拿刀去找受害者一方,本身就有捅他们的意思。就如此恶劣并且有预谋的举动,性质当然不一样。

如果当年是被迫无奈的防卫,过失死了人,那过了20年有可能不再追诉。但张小军这个:事是他挑起的,刀是他带的,人是他约的,捅了人之后直接跑的也是他。他耍流氓在先,杀人在后,本身就是很恶劣的性质,这没得洗的。

二、20年的追诉期是有但书的,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并不是所有过了20年追诉期的,都可以无罪释方,关键得看犯案当年的性质是怎样的。如果各有过错,那么就有可能过了追诉期后不再追究,但是如果在逃人员是挑起方,那么他只要一天没死,追到他80岁都可以追责。

比方说:

如果是对方挑衅,忍无可忍的把人给捅了,然后逃跑,那满了20年之后,有可能不再追诉。

而自己向对方挑衅,对方言语警告并没有动手,回去想想不甘心,把对方捅了,这不管满多少年,都得追责。

20年追诉期这个期限,并不是针对所有的刑事案件的,而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单单拿20年这个期限去谈一个重大刑事案件并不可取。像“南大碎尸案”、“白银市连环杀人案”这样的案件,不管多久都会被追责。

三、张少军的这起案件,有必要追诉。

上面的事件已经很清楚,张少军的案件当中,他是挑起方,并且所做的事也是常人都不能忍的。

有人对自己的女友说话下流、无耻、不堪入目的调戏,然后人家女孩子告诉自己男朋友;然后男朋友与他的朋友一起言语警告这个男人,是很合理的行为,因为换作任何一个合格的男友都会这样做。

而这个言语侮辱这个女孩子的人被警告了却心有不甘,拿刀去捅人,还杀了一个潜逃28年,这就是极为恶劣的行为。虽然张少军如今已经结婚生子,幸福美满了,但是被抓是他28年前犯下的罪——记住!是犯下的“罪”!不是犯了“错”!

所以说,就这个案件来说,不应该无罪释放,理应追责。至于杀人犯的家属如何伤心、震惊,这不是该考虑的事。

第2个回答  2020-06-23
我认为不应该无罪释放。因为法律明文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二十年以后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追诉。
第3个回答  2020-06-25

凭什么无罪释放?张小军(化名)二十多年前杀了人潜逃,隐姓埋名结婚生子难道就能洗刷他当年犯下的错?追溯期虽然过了但他杀了人却是事实,不论事情过了多久他做了什么都必须承担当年犯下的错。

一、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就算追诉期过了也不能逃脱罪责。

杀人逃跑的事儿很常见,但是一逃就是二十多年的事儿确实挺让人意外,浙江省临海市就抓捕了一个潜逃28年的杀人犯,据报道称,张小军(化名)二十多岁的时候在一家工厂上班,觉得同事的女友漂亮就用言语轻薄,随后他就被同事当众警告,觉得没面子就回房拿了匕首刺向同事,在捅伤了同事后他就畏惧潜逃,因为条件有限警察一直没能抓到恶意杀人的张小军,就这样他一逃就是28年。

虽然张小军逃了28年已经过了案件的追溯期,但他故意杀人却是事实,凭什么无罪释放?如果真的把他放了那死去的那个年轻人就白死了?他也是年轻的一条生命,况且这事儿的主要责任还在张小军的身上,绝对不能无罪释放!

二、逃了二十多年都没有站出来承认自己的错误的主犯必须严惩,否则社会治安无法维护。

这件事儿让网友一边倒觉得他不应该被无罪释放的根源是他逃了28年,人都有冲动的时候,冲动下做的事儿可能是失去理智的一种行为,但一个成年人逃了28年这就是明摆着的畏罪潜逃,这二十多年中他娶妻生子不可能不知道他杀的人对于那个家庭意味着什么,但就是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是选择逃从来没有一刻想要自首的念头,这种人必须严惩!

假设,我说的是假设,假设因为过了追溯期把张小军无罪释放了,那么他的相关报道肯定会震惊整个社会,那些觉得自己被不公平对待的人,估计都会效仿张小军的行事作风,杀了人找一个深山老林待个几十年然后再出来生活,这样一来不仅能躲过法律的制裁没准还能来个大团圆,如果真的这样了那社会成了什么样?法律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三、嫁给杀人犯的妻子应该是知道一些,但因为已经结婚生子所以只好帮他隐瞒。

其实这事儿最让人猜忌的就是张小军的老婆,自己老公夜夜睡不好觉还总做噩梦她能不知道?估计张小军曾经杀过人这事儿她也知道一些细枝末节,只不过看在俩人已经结婚而且还生了孩子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昧着良心包庇,当东窗事发的时候张小军也因为俩人的孩子把责任全都揽到自己身上,把妻子塑造成不知情的傻白甜,只能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对于张小军来说,被警察带走接受法律的裁判也算是一件好事儿,最起码在被抓后他可以松一口气睡个安稳觉,再也不用担心往后的生活怎么过,再也不能害怕路过的警察,对他来说也算是一种解脱。

最后:

冲动是魔鬼这话一点儿都不假,大家不论做啥事儿都要保持理性!

第4个回答  2020-06-26
无罪释放,不在可能。法律对于生命都是重视的,夺了别人的生命,当然是没有资格自由活着,法律还是会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