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事实行为具体有哪些?

听白文桥的课件,有一个没听清楚,
只听到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侵权行为、善意取得、无因管理、创作作品、作为债权标的的给付行为,还有一个是什么?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4、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如:先占、加工、无因管理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以及债权标的物的给付行为等均属于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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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7
违约行为、不当得利行为 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05

第3个回答  2012-03-21
我现在 刚好听到这里。。 还一个是添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3-20
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