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朋友回答“临建”法律里的具体定义

我家住在农村,农村家庭的住所都是有房子也有院子。而且各家都在院子里再盖房子。我家在自己院子里盖的房屋。最近镇里要修公路占用我家的房子和院子。政府的人将我们家房屋里的院子说成是临建。请问,我家盖在院子里的房屋怎么能算是临建呢?临建在法律里的具体定义是怎样的?
我家在自家院子里建的这种房子属于临建吗?自家院子里建的这种房子到底应该定义为什么类型的建筑呢?

临建,就是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临时设施。
“临建”是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具体指那些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时建筑都有规定的使用期限。
拆迁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但拆迁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建筑材料价值,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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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7
“临建”是指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时建筑都有规定的使用期限。国家规定一般是5年的期限。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17
有农村宅基地证吗?在宅基地证许可的范围内建筑就不算临建。追问

农村的宅基地证上有房屋和院子两部分。我家这些房子建在宅基地证上规定的院子范围内。这样的房子该怎样定性?不应该定性为临建吧?

追答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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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确政策,依法登记

(一)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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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国土资源部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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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临建是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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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照看看,如果超出许可宅基地面积的建筑物属于临建,未超出部分不算临建。

祝您好运!

追问

在哪里可以找到我们当地的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呢? 方便留个QQ吗? 谢谢

追答

1、去当地的土地管理所咨询。不行就到县土地管理局去查。
2、先打114问清办公电话,然后再去,免得跑冤枉路。

第3个回答  2012-03-21
1、“临建”是指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时建筑都有规定的使用期限。国家规定一般是5年的期限。
2、宅基地都有一定的面积,其使用包括建筑物和院子。你要看当地的法律或政策的规定,如宅基地面积多少,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层高等具体要求,如果超出许可宅基地面积的建筑物属于临建,未超出部分不算临建。
如:《江阴农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江苏无锡市(地级市)江阴(县级市)
第十条 宅基地面积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35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建房层数不得超过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