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家住西安市北郊的大兴路,由于西安市政府近期要对城北进行改造,开发商将兴修大兴新区,所以要对我家附近的住宅区进行集体拆迁.但本人不清楚像我这种情况开发商应如何赔偿和解决拆迁后的问题. 我家的院子属于国营企业的家属院,但个人拥有完全的房屋产权,院内的每户人都拥有院子的地皮权。房屋已居住10年..房子所在的位置以后会非常有前景. 我想问的是像这种情况我们院内的人将会获得怎样的赔偿,能不能像开发商所要的现成的房子,等到房屋收拾完毕后再变迁...而且得到的房子都必须有产权.. 这是我们院子大部分人的要求,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向开发商提出这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