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在赔付的时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责时赔多少,一种是无责是赔多少。
经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保险合同》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这意思是说,当事故认定书认定你有责时,不管是全责还是主责或是同责还是次要责任,只要认定你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交强险就按有责任限额来赔,如果事故认定书认定你无责的话,那交强险将按无责的限额来赔偿。
那么有责时交强险最多赔多少钱呢?122000元。然后这122000元又被细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死亡伤残的限额是11万,医疗费的限额是1万元,财产损失的限额是2千元,这三项加在一起是122000元。
《交强险保险合同》还规定,有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这意思是说,发生事故之后,如果致对方死亡或者伤残而且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话,交强险最多只赔11万,这11万包括的赔偿项目为: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也就是死亡赔偿金)、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和精神抚慰金。如果经过治疗没有发生死亡伤残的话,这11万项目下的各种费用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这些费用因为实际上没有产生保险公司当然是不赔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因为没有构成死亡和伤残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如果受害人有这方面的损失,可以找肇事人来承担。
交强险对医疗费的赔偿最多只有1万元,这1万元包括的项目为: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对财产损失最多只赔2千元。
如果在一起事故中有多人受损的话,是这几个伤者共同来分这些钱,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122000元。
举个例子来说一下。比如说,李某开车致行人王某、刘某、张某受伤,李某对事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其中王某经治疗无效死亡,刘某重伤经治疗后构成残疾,而张某经治疗后恢复的很好,没有构成残。那么交强险一共只赔王某和刘某11万元的死亡伤残赔偿金,因张某因不构成伤残,那交强险则不赔他死亡伤残赔偿金。王刘张这三个人都经过医院的抢救或治疗了,那么交强险将赔这三个人一共1万元的医疗费赔偿金,假设只有两个人有财产损失的话,那交强险一共只赔这两个人2千元的财产损失赔偿金。以上是有责时的赔偿情况,无责时交强险也是依同样的情况予以赔偿,只不过,交强险一共只赔12100元。
这样一来,本来赔钱就不多的交强险,又被分成有责和无责的情况,还被细分为死亡伤残限额医疗费限额和财产损失限额,超过限额的就不再赔付。这样将很难全面保障受害人的利益。所以说,现在很多风险意识强的车主都会在投交强险的同时另投一份20万或50万保额的商业三责险做为交强险的补充。
建议委托律师
另,给你个视频地址,是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实务》的,有更详细的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