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要不要签给学校?交了的话,公务员考试还能算应届毕业生吗?

我是2012年6月毕业,想报考江苏公务员,但户口在山东,想报考2012年11月份的国考怎样才能算应届生呢?

就业协议学校一直叮嘱要签,说不签就没有学位证,真的有这么严重吗,不知道要不要给他,而且我签的是山东一所乡镇卫生院的(帮忙盖的章),我就怕签了以后档案的什么的会不会留回山东就没法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了。

国家统招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请问我的情况应该怎么办???签了协议是不是就不能按应届生报考了?就业协议不签会怎样?档案应该如何处置呢?

望知情人士的解答,谢谢~~
大学是在江苏

1、一旦签署三方协议,就算已经就业,毕业时学校将按规定把你派遣到签约单位,你的档案关系也转寄到协议单位。如果离校前未签就业协议,按规定毕业时把你派遣回生源地毕业时就业主管部门--山东省人社厅毕业生就业处,回生源地后进行二次派遣,不算就业,你的档案关系随转。
2、还有一种方式是“灵活方式就业”,即离校前你找一家单位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协议书可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索取),灵活就业在学校计算就业率时算就业(但就业程序上算未就业办理),同时向学校申请暂缓派遣,即档案关系暂时放在学校、暂不发报到证。
3、不管签不签就业协议,你都是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但若签了三方协议,不管真假,在就业程序上你就算已就业人员了,不再符合今年国家公考简章的规定报考条件。追问

那是不是我得把这份已经盖章的协议自己销毁了。。如果申请暂缓就业的话,还需要补办就业协议吗?是不是这个三方协议以后就用不着了

追答

协议书不能自己毁掉的。
即便是已经盖章的协议,只要四联全在你手上,可以作废后重新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一份新的。因为协议书的管理非常严格,一人只能一份,废了的可以换新的。手头有空白协议留着以后用(保存好),不影响你申请暂缓就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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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2
今年毕业的肯定会按应届生算,但你交了就业协议,如果今年未考取,明年就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不签就不签,学校在吓唬你们,因为学校要就业率。档案的话,你如果申请暂缓就业,可留在学校,也可放到人才追问

暂缓就业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吗?还是都可以申请的?

追答

具体条件你要看学校的规定。向学校咨询一下吧

第2个回答  2012-03-22
这个没关系的,我是今年的政法干警,报考时候要求应届生,但是很多人都是这种情况,已经签了协议,但是,只要你能提供相关证明,比如毕业证,这个就可以了,但是政法干警在资格复查时要求签约单位得提供一份证明,愿意放人这样的貌似,那时候才能接收,大致是这样的,政法干警也是公务员,估计政策差不多吧
第3个回答  2012-03-22
就业协议能签的话,最好是签掉,但也没那么严重。我就没有签,照样什么都拿到了。但我是那企业的就业接收函拿到了。所以最后不管有没有签协议,一定要找个企业把自己接收了,哪怕是假的。至于国考,你的这种情况是可以报名的,地区不限。
第4个回答  2012-03-22
不怎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