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问题

如题所述

《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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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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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个税是按本月实际发放的工资(预提不发不计税)计税。
先计算本月的工资及所得税,然后再按上述方法计算一次性奖金个税。
对补充养老保险,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个税。(财税〔2006〕10号)。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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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4
1、三金以外的“补充养老保险”可以扣除。
2、不是全年一次性奖(你说的安全奖、经营优秀奖,加班奖等应该是平时发的小额奖金吧)应作为工资外其他收入与工资合并计算工资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这种算个税方法仅对某一项奖金来算的,且全年只允许计算一次。在现实工作中,你说的这种“小额奖金”如果用这种算法来算是不划算的。
3、“本月工资单上的个人所得税是否扣上个月的奖金应交的所得税和本月薪金应交的所得税?”我不明白:如上个月的奖金不和工资一起算,这种算税一定是不正确的,会造成少算个税的。
第2个回答  2019-12-22
个税的计税依据是当月发放的工资及奖金,补充养老保险不能扣除,也应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