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干了半年多,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原来说干两三个月就给转正然后交保险,一直没给转,我应聘的是销售,工作做的一直是满街派单,四个月的时候我交了份转正申请,给我的答复是转成正式派单员了,还是不给交保险,基本工资跟正式的销售人员也不一样。今年我不想干了,为什么老叫我回去打辞职报告,还要我签什么解除劳动关系的东西,我签是不签?我可以要求吧保险给我补上么?还有,公司给我发的工作服还扣了我两千块钱,说是从发衣服那天够一年再把钱给我,可以要回来么?
发工资时直接打到卡里的 银行是不是能调出来明细 衣服上也有公司名称 还有工作牌 还需要什么证据么
追答工资打到银行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银行卡是用人单位代办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可以证明有劳动关系,如果银行卡是自己办的,用人单位只是按月把工资打到你的卡上,而这工资并不是直接从用人单位的银行帐户上划过去的,而是从某个个人帐户上划过去的,这就不能证明什么。工作服用人单位也可以说是某个人扔掉的或丢了的,工作牌如果有印章有你的名字还好,如果没有,证明力也不强。
追问是公司账号直接打到我卡里的 卡是公司要求我自己去银行办的 工作牌上有照片 这些证据是否够
追答如果这个工作牌不是十分容易制作,基本上可以做为证据,如果有用人单位印章,那就肯定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