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湘潭县农村7O岁老人买养老保险须交多少钱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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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湘潭县站10月21日讯(分站记者杨建)21日,记者从县农合办获悉,《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县2016年度农民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标准、资助参合政策和筹资目标任务,全面部署和规范全县2016年度新农合的个人缴费资金的筹缴工作。
《通知》明确,我县2016年度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实行年度一次性缴清。各乡镇要以2014年末的农业人口数为基数,于2015年12月25日前完成2016年度新农合集中筹资工作任务,保持参合率在95%以上,确保全县2016年度整体参合率在98%左右,力争实现100%的参合目标,本县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百岁老人、低保户和残疾人员参合率达到100%。
《通知》规定,参加新农合对象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不允许家庭成员选择性参合。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已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规范证明的,可不随家庭成员参合。鼓励农村孕产妇及家庭为在2016年度预产出生的新生儿提前缴费参合。本县农村五保对象、百岁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参合资金由县民政局予以全额补助;农村低保户和一、二级残疾人员的参合资金分别由县民政局和县残联对应予以60元/人补助;三、四级残疾人员的参合资金由县残联予以30元/人补助;多重属性的人员归口由县民政局按最优惠政策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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