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发生工伤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吗?

如题所述

现实困惑

小郭从小就不爱读书,在父母的再三要求下勉强高中毕业,此后他就在社会上混,整天游手好闲,一直也没找到工作,但是他却对电力非常感兴趣。于是他的邻居就将他介绍到自己工作的服装厂做电工,正好此时服装厂的电工请了长假,厂里需要一个临时的电工,于是厂领导见过小郭之后就同意他来服装厂上班,还跟小郭说每月工资1500元,月底发现金,小郭很高兴地答应了。有一天,厂里的棚顶的电路烧了,于是小郭来维修电路,在他修理电路的时候,梯子突然滑动了一下,小郭从上面摔下来,同事们立刻将其送到医院,经查小郭腰椎骨折,需要手术治疗,并要长期卧床休养,这需要花费一笔不小的医疗费用。在小郭住院后,服装厂领导来看望了他一次,还给了他2万元的抚恤金。可是由于病情严重,这些钱不到一周就用完了,小郭的父母找到厂里,要求服装厂给小郭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但服装厂却以法律规定临时工不享受保险待遇为由拒绝了小郭父母的请求。请问题:临时工发生工伤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吗?

律师答疑

临时工发生工伤同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临时工是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短期劳动合同,或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短期劳动者。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由此可见,临时工也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法定的,不可剥夺的。用人单位不能因为职工是非正式职工或临时工,而拒绝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是临时工为由拒绝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监察部门举报,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具体到本案,服装厂与小郭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服装厂就应该为小郭办理工伤保险。小郭是在维修厂里的顶棚时从梯子上摔下来才受伤的,如果申请工伤认定并被认定为工伤,就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服装厂不能因为他是临时工而拒绝,可是服装厂却拒绝了小郭父母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对此,小郭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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