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申请的类别有哪些?日本专利申请费用大概多少钱?

如题所述

日本专利有三种:日本特许专利,日本实用新案专利和日本意匠专利。1.日本特许专利—发明专利1)、日本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说明书暨图式(可送英文本,2个月内补日文译本);委任书(可后补);2)日本特许专利申请优先权的,需要提供:——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补呈日本政府;——国内优先权于前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且前案须放弃。3)、日本专利审查程序:——审查制;——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需请求实体审查。4)、日本特许专利专利维持费:注册前缴第1-3年年费,注册日起第4年前开始逐年缴。5)、日本特许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2.日本实用新案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日本专利申请所需文件:说明书暨图式(可送英文本,2个月内补日文译本);委任书(可后补)。2)、日本实用新案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补呈日本政府。3)、日本实用新案专利申请审查程序:注册制。4)、日本实用新案专利专利维持费:注册前缴第1-3年年费,注册日起第4年前开始逐年缴。5)、日本实用新案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6年。补充说明:日本实用新案专利申请主张权利时须有专利局发给之技术评价书。3.日本意匠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日本意匠专利申请所需文件:说明书暨图式;委任书(可后补)。2)、日本意匠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3个月内补呈日本政府。3)、日本意匠专利申请审查程序:审查制。4)、日本意匠专利专利维持费:注册前缴第1年年费,注册日起第2年前开始逐年缴。5)、日本意匠专利期限:自注册日起15年。 费用方面:日本特许专利的费用大概在8-10万人民币左右,找的代理机构不同,价格会有一些差别,但需要重视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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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6
日本专利有三种:日本特许专利,日本实用新案专利和日本意匠专利。
具体数额要看地区,没有统一的金额。
1、日本特许专利,发明专利。
1)日本专利申请所需文件:说明书暨图式(可送英文本,2个月内补日文译本);委任书(可后补)。
2)日本特许专利申请优先权的,需要提供:
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补呈日本政府;
国内优先权于前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且前案须放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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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8-23

1.整体概述

日本专利包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三种类型,专利审查形式、审查周期、保护期限及申请所需资料等详见下表:

日本专利申请信息一览表

2.发明专利

(1)保护内容
日本发明专利申请保护的内容是针对产品技术结构、方法、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农药和医药等专利可以基于专利权人的申请,在无法实施的期间(最长5年)的范围内进行延长。
(2)申请流程
日本发明专利申请主要包含以下流程:提交申请 (如有要求优先权,可先提交英文申请文件,2个月内补交日文译文即可) → 公开(自申请日起18个月公开) → 实质审查 → 授权(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授权通知后1个月内办理注册并缴纳当年年费)


3.实用新型专利

(1)保护内容
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保护的内容是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技术特征改进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申请流程
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主要包含以下流程:申请阶段(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以日文提交,同时提供日文译本) → 审查阶段(无需实质性审查) → 授权阶段 → 公告阶段。


4.外观专利

(1)保护内容
日本外观专利申请保护的内容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申请流程
日本外观专利申请主要包含以下流程:申请阶段 → 审查阶段 → 授权阶段(已经注册并开始生效的外观设计权,将在外观设计公报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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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4-13
一、日本专利申请代理流程是怎样的
准备专利申请文件 → 向日本专利局提交申请 → 受理(日本专利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 公开(自申请日起18个月,日本专利局公开专利申请文件) →
实质审查请求(申请人须在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 实质审查(日本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
授权与公告(如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日本专利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
日本专利代理制度,日本专利代理人的正式名称叫“弁理士”。1905年日本制定了专利代理法。该法详细地规定了专利代理人协会的宗旨和性质等。依照日本代理人法规定,所有应向专利局(日本叫特许厅)办理的有关发明专利(日本叫特许)、实用新型专利(日本叫实用新案)、外观设计专利(日本叫意匠),或商标等事项,以及应向通商产业大臣办理的有关上述事项和异议或请求裁决,均可委托专利代理人代理。日本专利法规定,根据专利条约办理的国际专利申请案,在需要代理时,只能委托专利代理人代理。还规定在发明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专利申请或撤消专利审请的复审决定不服时,专利代理人可作为当事人的诉论代理人,向法院提出起诉。日本对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考试是非常严格的。日本每年举行一次专利代理人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笔试除工业产权法为必试科目外,还要求在41门学科中任选3门进行考试,这41门中的前10门是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经济学、商品学。其余31门为技术科学。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口试。日本的“代理人法实施会”还规定,在专利局从事5年以上业务的审查官或审判官可免试任何科目,自然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日本还设立了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对专利代理人的指导、联系及有关维持风纪等事项,还要向政府机关提出建议和咨询,举办会员进修所,出版刊物等。日本自由开业的专利代理机构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一些大企业和科研机构设有为本单位服务的代理机构,如松下、日立等大公司设有专利部。
日本的专利申请都是实施公开的,实审请求制度的,一般都是先申请专利。申请人也可以要求早点公布自己的专利申请,同时也可以找代理进行专利申请,也可以申请缩短专利申请人的时间。申请日当天之后便会公开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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