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新加坡法律严格的例子

如题所述

1、新加坡政府规定,若公务员违法贪污,他的全部公积金立即自动取消。因此,公务员一般不敢冒失去公积金的危险而违法贪污,尤其是工作时间很长的公务员更不敢轻易违法。这项制度对于制止贪污、保持公务员的廉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在交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新加坡制定了许多严密的法规。交通法规的规定相当细致,如乘坐小车时,坐在前座的司机和乘客都要系上安全带,否则将罚款30新元;行人不按规定穿越马路,罚20新元等等。

3、根据新加坡法律规定,入境游客隐瞒居住地址不报的行为将被处罚最高2万新元(约合10万人民币),或最高两年监禁,严重的则两罚并处。

扩展资料:

新加坡不仅制订了覆盖全社会的法律体系,而且重视执法和司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贩毒、吸毒、色情、强奸、贪污、偷盗、抢劫等罪行采取果断、严厉的措施。不管是新加坡人,还是外国人,不论是政府官员,或是平民百姓,违者一律照章处罚。

新加坡的执法队伍相当强大,警察队伍素质精良,大多数为法律专业毕业,训练有素,以身作则,深受人民尊敬。一旦有人触犯法律,具有现代化装备的武装警察便能迅速赶到现场,或罚款、或拘留、或坐牢、或处刑。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新加坡的肃政和法律制度

人民网-每日电讯:学学新加坡以法律促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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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4
从新加坡地方新闻网站和新闻报纸看到的案例,分享如下
1、新加坡地铁(含站台)、公交上吃东西喝水,是要罚款500新币的,听闻是有人被罚款过,但是我还没遇到过,整体感觉上,目前的执行并不严格,遇到几次在地铁吃喝的(有来自中国的旅游者,也有来自欧美的),一般旁边的本地乘客都会提醒一下,然后对方也会马上配合停止。总体来说,提醒终止是比较常见的,下面说一个与此相关的案例,一个菲佣在地铁上喝水被地铁管理人员当场指出,并要求执行罚款,菲佣当然是没钱的(500新币相当于菲佣一个月薪酬),后来该管理人员从轻处理,罚了菲佣10个新币;然后被举报了,该管理人员以公职人员受贿罪被捕并提起诉讼。(10新币不会开具罚款单据,自己拿了)。不但有可能要被判监禁以及必然被判重额度罚款,关键是他的前途也没了,至少在公职领域是没饭碗了。
2、类似如上的范例,新加坡有段时间骨痛热症比较流行(中国叫做登革热),政府就强行促进全民灭蚊,有灭蚊督察队,定期巡检所有的摊贩,工地,营业场所、私人住宅区,如不能完成政府要求的清洁目标(主要是不能有积水,不能有蚊虫产卵的环境,有一系列指标),会被扣以重度罚款。那么在一次巡检中,有个做食品的摊贩指标不合格,被督察员指出,当然,这个按规定罚款是很重的,结果摊贩塞给了督察员几十新币(好像是50新币),督察员让他赶紧处理好,就没有执行罚款。后来被举报,该督察员以公职受贿罪被捕并提起诉讼。
3、下面说一下涉黄的,新加坡嫖妓并不违法(当然,是有一些前提限制的,后面还有案例来说明),有一次两个预备役的军人搭伴去嫖,找了一个妓女,谈好价钱200新币,付款后进入XX,完毕后出来,其一认为服务不满意,不够完整,要求再来一次,被妓女拒绝,此人非常不满,于是从妓女手中抢回100新币(支付了200,但抢回的是100。说明其目的主要是对服务不满意。) 回去的路上,给同伙分了50新币;妓女第二天报警,两人被捕,第一人以抢劫罪被提起诉讼(重罪,一旦获判很可能被打鞭);第二人以分赃罪被诉讼。 没关心这种八卦下文,不知道最终怎么判的,但是其司法严苛可见一斑。(与此同时,国内李天一案,清华某教授说,强奸陪酒女比良家女危害小)
4、继续说涉黄的,说两起连续发生的震动新加坡全国的“大案”!
新加坡妓女是允许合法存在的,但是仅限于政府颁发牌照的场所和颁发特殊准证的从业人员。其余一概是违法的,那么这里的违法,一般是从业人员违法,嫖娼的男性是无罪的(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当然这也是有前提的,稍后解释)。有段时间新加坡扫黄连续打出两个卖淫团伙(好吧,也就是无证妓女)。鸡头是 肯定要重判的(判刑,罚款,打鞭子,一样不会少),妓女一般情况下会被罚款+遣返,并且加入不欢迎名单,以后无法再进入新加坡。按理说到此位置,这个案子就算结了,但是这两起不一般在于,发现两个团伙里各涉及一名,年龄不满18岁的妓女(好像是17岁,只差一岁),这下事大了!嫖妓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妓女低于18岁,那就是有罪了!于是根据妓女招供口供和通话记录,各抓捕了几十名嫖客,其中不乏名校教师、律师、金融行业的高级经理等等,而且,后续审理中,越不肯主动认罪的,被判的越狠。有人说问过妓女年龄了,对方表示19岁,法官对此不予采纳。有人甚至说当时发现妓女年龄不足,于是没有发生性关系,但法官仍以妓女口供为准驳回,最后是无一例外全部下判,监禁数月到数年不等,而且所有涉事人,都被 媒体曝光(连照片)。
5、说两个多年前的旧案子,新加坡街头涂鸦要被鞭刑的,有个美国小伙街头涂鸦被新加坡抓捕,要处以鞭刑,当时的美国总统(是老布什还是克林顿来着,很早了)求情,希望不要鞭刑,后来看在美国总统的份上,少打了一鞭。(好像是4鞭改成3鞭,还是5鞭改成4鞭,新加坡鞭刑是1鞭下去皮开肉绽,可以百度搜一下图)。据说后来皮开肉绽的美国小伙回去把这个经历写了本书卖了发行权,还赚了一笔。 另一个好像是澳洲人,携毒品新加坡转机(没有入境,还是转机)被抓捕,死刑,澳大利亚总理求情,没用。
第2个回答  2015-03-27
严格并不等于严厉,实际上新加坡的法律很不严厉
例如国内的70码撞死人,这种事要使发生在新加坡的话肯定不会因为网络舆论而加重处罚
还有贪污受贿,其实跟国内比起来判得也都不重,更不会有因为经济犯罪判死刑的

新加坡法律的严格体现在只要证据确凿就一定会判罚,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而不会因为人情或者舆论而从轻或者从重处罚。也更加不会有花钱免罪的情况发生

还有问题的话湖那迎追问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8-10

从新加坡公司后期维护中年审这一条来说: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注册后18个月内,必须举行第一次股东大会,而其后每个自然年度内,并且不超过15个月必须举行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举行后1个月内,必须向商业注册局进行年度申报, 即年检。

即使公司没有运营,还是必须按正常程序,将没有运营的实际情况反映在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并呈报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

如公司逾期没有呈报年度财务报告,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将会根据情节轻重,对该公司董事及股东进行罚款,起诉逮捕,以及禁止担任董事、强制注销公司。

第4个回答  2015-03-27
盗窃另罚鞭刑、吐痰罚5000元、另罚义工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