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政[2012]14号
关于开展“建设幸福中国”主题征文、讲故事
和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浓厚氛围,推动“建设幸福中国”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幸福中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南教政[2011]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以“建设幸福中国”为主题的征文、讲故事和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比赛
(一)征文要求
参赛学生必须在认真读好活动用书的基础上,就读本中各个论题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立志成长为新一代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赛稿件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小学生征文不超过800字,中学生征文不超过1200字,统一使用word文档排版,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内容用三号仿宋体,A4纸,页边距均为2.5厘米,行距为固定值28磅。作者在标题下用三号楷体按顺序标明学校名称、年级、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应在文章后写上简明扼要的评语或推荐意见,署名并附手机号码。
(二)报送数量、时间
以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为单位,按订购《建设幸福中国》读本数量的千分之二比例(以市新华书店提供统计数据为准),推荐优秀征文参加市级比赛(超过者即参照比例按顺序确定参赛作品,余者恕不参评)。参赛征文应于4月18日前,以学校为单位把电子文档和《推荐参加“建设幸福中国”征文比赛花名册》(见附件)发送到市教育局政教科
[email protected], 电子邮件主题为“学校名称+建设幸福中国征文”,逾期不予参评。
(三)评奖名额
本届读书活动征文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每组设一、二、三等奖和教师辅导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将推荐参加泉州市、省组委会的征文比赛。
二、小学生讲故事比赛和中学生演讲比赛
(一)参赛对象和要求
讲故事比赛参加对象为小学中、高年级,演讲比赛参加对象为中学阶段学生。参赛选手必须紧扣“建设幸福中国”这一主题,以生动的语言和感人的事例,反映“十一五”时期我国取得的辉煌成就,介绍“十二五”规划纲要绘制的幸福中国新蓝图,体现青少年热爱祖国、努力奋斗、创造幸福生活的精神风貌。主题要鲜明,内容连贯,语言符合年龄特点。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普通话,表达清晰、讲述流畅、精神饱满、仪态自然。小学生讲故事比赛的讲述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内;中学生演讲比赛演讲时间严格控制在6分钟内。
(二)比赛时间
讲故事、演讲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已订购《建设幸福中国》读本的学校,可各推选1名选手参加;参赛选手的稿件应于4月18日前,以学校为单位把电子文档发送到市教育局政教科
[email protected], 电子邮件主题为“学校名称+建设幸福中国讲故事(演讲)稿”,逾期不予参评。稿件统一使用word文档排版,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内容用三号仿宋体,A4纸,页边距均为2.5厘米,行距为固定值28磅。作者在标题下用三号楷体按顺序标明学校名称、年级、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手机号码。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
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从参赛选手的稿件中,评选出参加市级小学生讲故事、中学生演讲比赛的选手(名单另行通知)。比赛采取现场打分形式,各评出小学组、中学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发给获奖证书和纪念品,同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泉州市讲故事、演讲决赛。
三、其他
本次主题征文、讲故事和演讲比赛由市教育局主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协办,市新华书店承办。
以上活动安排,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学校推荐参加“建设幸福中国”征文比赛花名册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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