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高中毕业后被某企业录用,实习两个月后以委培生的形式送到大专院校读书,读书三年期间的五一、十一和寒暑假都会回到公司来实习。2007年我们大学毕业后公司分配了岗位,要求我们的司龄从毕业后开始算起,这样合理吗?为什么呢?谢谢
不合理,应该从录用开始就算才对,不管什么形式的培训、再深造,都属于公司发展的需求,你都是属于公司的员工。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工龄分类: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劳动、工作的总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即:把之前的工龄“存储”后,再把工龄“清零”,与新单位去签约)。
本企业工龄(以前,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企业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企业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企业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是指职工在各企业单位内连续工作的时间。
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可以这样和公司交涉吗?
您知道这方面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有没相关的规定呢?
谢谢,在解除公司已经8年了,但是现在我们的司龄还不到5年,很想改变这种状况。
你从开始录入之日始就应该有跟公司签合同吧,这个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的,你完全可以跟公司交涉,但语气要缓和点,毕竟人家还给你去读大专三年了,以后应该还会在公司做的吧。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