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1-13
楼主,听了你的故事,很是为你担心呀,希望我的建议可以为你扫去疑虑。
我的建议是和她分手
首先,我本人很讨厌自己的女朋友为了前任男朋友而哭泣,也许我是一个占有欲望很强的人,但我想任何男人也都不会希望有这种情况出现,在感情方面人人都会很自私,希望自己的感情付出后,得到与之相等的回报,我不希望我全心全意地为她,而她却三心二意的对我。这是我绝对无法忍受的,如果是普通朋友,那完全没有问题,咱们通情达理,不是大男子主义,管老婆管得很严,夫妻之间连最基本的信任都缺乏。这是我的第一条理由:因为你女朋友心里有别人。你可以跟她谈谈,既然是要结婚,那要求对方全心全意地对你,这根本不算什么苛刻的要求,你女朋友现在这样,说明她还没有对结婚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也可以说明她对婚姻关系看的很淡薄,没有什么神圣感。
其次,就是房子的事,你们还没结婚,这样分配很显然不公平,夫妻双方如果有很深的感情基础,那么两个人随便怎么分配财产,对方都不会有异议,可是很显然,你们不具备这样的感情基础,所以楼主你就会产生顾虑和疑问。现在这房子写她的名字,等结婚的时候她去财产公证,房子是她家的财产,更甚者,她可以以她房主的权利,把房子过户到她母亲名下,她可以很理直气壮的告诉你,钱是她父母出的,过户到她穆青名下理所当然,那么就好啦,你们要是离婚,这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两点就是我要劝楼主和你女朋友分手的原因,你女朋友对感情的不确定性是最危险的因素,她本人还在你和前任之间左右摇摆,试问这样的人谁敢娶,更何况婚前买房子写她的名字,我们可以为感情牺牲,但也要看值得不值得,我们也可以为感情去赌博,那也要看赌注需要下多大。我认为以楼主现在的经济状况,不应该冒这险。
我本人的建议是根女朋友好好谈谈,先分开段时间,给你女朋友足够的自由,让她确定好自己的感情后,再看看谁更合适。女人的心理究竟是怎么想的,那谁也不知道。如果有人说他了解那个女人,那他一定是最傻的傻蛋。感情需要全部的投入,这样摆动不定的感情,不如不谈。
最后希望楼主万事如意,尽快解决烦恼
第2个回答 2007-11-13
你女朋友确实还没放下前任男友。他们四年的感情不是说断就断的,即使分手了,互相还是会相互关心,他们保持联系就是在关心对方生活得好不好。其实这就是一种接近于亲情的爱。他们的关系几乎到了一种只要前任男友说一句:我没钱。你女朋友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把钱凑给他。因为以前他对她的好,是没人能够比得上的。特别你们在吵架的时候,你女朋友在哭的同时肯定会想起他,她会想,假如换成以前男朋友肯定就不会这样对我了。
我觉得你应该跟她好好谈一次,女人一生中也许会有很多次恋爱,但肯定有一段是最真心最难忘的。你可以问问她,你是不是那位。如果是的话你们就买房子,如果不是就算了吧。
再说,买房子写谁名字的问题,她肯定跟她家人都商量好了,这中间肯定就是心计的问题。不是在防着你,就是在为自己留后路。
哎,,说到感情,都是眼泪啊。
第3个回答 2007-11-13
你好,听你这么说你女朋友心里真的还没有完全放下她的前男友,爱情是自私的,必须是一心一意只对一个人的,你女朋友把她的心分了一大半给了别人,这对你是很危险的.虽说宁拆十座庙也不拆一桩婚姻,但我还是想劝你放弃,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与其等到结婚以后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再离婚,还不如现在趁对双方的伤害还不是太大的情况下友好分手,这对彼此都有好处,建意你还是先冷处理一段时间,给她考虑的空间,让她自己好好想想自己到底真心希望和谁在一起生活一辈子,让她自己做出选择,并尊重她的选择.好男儿何患无妻,祝你开心.
第4个回答 2007-11-14
看的出来你还是比较喜欢这个女朋友的,但是你说要跟她谈清楚,我个人认为是没必要的,如果她跟那个男人的事情只是你的误会,你跟她这么谈,难免会把事情搞砸,如果她真的跟那个男人合伙骗你的话,那就更没必要了,因为他们不是没有脑子的人,既然做的这么明目张胆,就一定想好了说词来对付你.
但是你一定要跟她谈,但是不要谈那个男人,要谈的是房子的问题,如果她喜欢你,那她一定肯让步在房产证上写上你的名字,或者通过其他办法达到与之相同的效果,你说他们家里人要求,写上她的名字,那么你也可以跟她说,你家里人不同意,这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看她的反应如何,如果她根本不在乎你家里人的意见,那么就算她没跟那个男的有什么私通关系,这样的女人要他有什么用...
补充:我看了所有回答,发觉很多的回答都是在放屁,什么信任她,什么不该用金钱来衡量爱情,什么你不爱你女朋友之类的,他们说的这些,要有个前提,就是你的女朋友必须是个好女孩的情况才可以这么说,难不成要去信任一个骗子?你现在的情况,是女朋友是好是坏都不清楚.
他们说的那些话,是不是有点把人看的太简单了?所以我觉得,你要做的首先应该是搞清楚,这个女孩子是不是个好女孩子,如果是,你可以信任他,如果不是,那你就该重新考虑你跟她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