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是外地农村户口,2001年在本地一农村买了4间平房(房子土地使用证上是卖方死去父亲的名字),当时双方写有简单的买卖契约,后来村里又给出证明,到镇上土管所缴了税(缴税证明票据在手上拿着),再后来才知道不能过户(当时也不懂),土地使用证上还是原房主死去的父亲的名字。请问,如果该村拆迁的话,我亲戚应该怎么办才是最好的办法?(他老家的平房也卖了,也没地方住)。能分到房子吗?分不到房子的话,能给补偿款吗?怎么个补偿?请明白人能给与指点!谢谢
请问这个地皮钱和建筑物钱是怎么个补偿比例的?比如说,要拆迁的房子每平米6000元,那地上建筑物占多少?谢谢
追答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就算同一个地方,拆迁时间不同政策也是不一样的。国家的政策一时一变,所以,只能以当时拆迁时的政策为准。以前不是房子多钱就多么?现在国家好像改了,怕你新盖很多房子,然后拆浪费资源。现在反而是老房子值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