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出工伤,如何走法院程序?

一个员工干活时不小心磕了下鼻子,初步诊断为鼻梁骨骨折,歇了3天后就继续上班了,过了一个月他又发生车祸,(这次事故不是工伤),伤得挺重,经过一个月治疗后继续上班了,过了11个月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医院出具了他鼻梁骨折的证明,于是劳动部门直接过来下文件说工伤10级。要求赔60000元。真像被摆了一道。劳动部门又完全的倾向劳动者。
我就疑惑这骨折一年都长不好是为什么?也怀疑与他车祸有关。
在这里我求教法律达人们,鼻梁骨能达到工伤10级么?所以我想走法院,我不相信劳动仲裁神马的。都是偏向。
谁给我出出办法呢?还有什么处理方案没有?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二、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三、用人单位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资料如下﹕1. 工伤认定申请表;2. 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 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复印件;4. 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5. 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四、申领工伤待遇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报告;5.用人单位银行帐号资料;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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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7
  首先,要进行工伤申报,由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认定机构申报工伤,如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本人或者近亲属也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报。待工伤认定、病情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是否符合工伤保险享受条件的不同,分别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能就工伤待遇问题达成一致的,按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首先要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待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如一方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定后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并按审判程序处理。对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自作出裁决之日起生效。对生效的裁决或者法院判决,义务方不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部分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2个回答  2012-03-04
解答如下:
第一、从你说的情况来看,该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1年)可能已经过了,你可以查一查,如果时效过了,对方就丧失了胜诉权,也就是你方以时效抗辩,法院或者仲裁都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工伤认定的机构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同第一点,你看下劳动局是否有权进行工伤认定,不是可以提出异议。

第三、工伤认定后才能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劳动局是无权直接下文认定伤残等级的,这一点可以提出异议。

第四、鼻梁骨骨折有可能到达10级伤残,准确还是需要鉴定的,如果对仲裁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上诉我说的几点都可以作为抗辩点和突破口,关键是取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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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3-06
一、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争取推翻鉴定结论
二、其实方案,我觉得,您自己已经说了,就是证明他的鼻梁骨骨折,跟之前的工伤没有关系。但这个应该是有点难度的。
三、您这里面还有一个概念性错误,所谓伤残鉴定就是指伤者病情稳定后进行的事故损害后果认定,根据稳定的病情进行的医疗鉴定,从程序上将,他的做法没什么问题,当然,并不排除他找关系走后门的情况,这应该也是方案的一部分。
四、您讲对了,现在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仲裁法是比较倾向劳动者,您这种情况作为用人单位,提起诉讼应该有一点难度的,参考资料有比较详细的答复。
最后,不知道您平时交金是不是及时,如果及时,工伤是可以走工伤基金的。

参考资料:http://www.fuyingzhe.com/?ch=topic&id=33,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网站留言

第4个回答  2012-03-02
身体各部位骨折后无功能障碍就可以鉴定到工伤十级。
如果你们有异议,可以在15天内申请重新鉴定。
劳动关系一定要先仲裁的。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向法院诉讼。你们作为单位的话,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向法院起诉等,拖时间,最多可以拖两年半,那看员工拖不拖得起。然后注意一下,该员工的交通事故是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如果是的话,这又可以认定工伤了。

那就等他申请仲裁好了,你们现在直接忽视他。等仲裁的时候,你就能看到病例什么的了,你到时就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了。被告还是比较好当的,不用着急,看他有没有这个时间、金钱和你们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