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采取什么措施

如题所述

按违法建筑规模以及造成的影响,按地方法规自由裁量处罚3万至30万罚款,并予以强制关闭。
106,107,108以及消防法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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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6-16
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2-19
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均需消防验收合格后才可以使用的。《消防法》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属于应当审核的项目竣工必须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其他工程办理设计备案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对应当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如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消防法明确: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详见《消防法》(2008年版)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6号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