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员工要辞职,我们在签离职证明的时候收回了员工的劳动合同,这个做法是否妥当?(已经双方同意)

另外:要是员工劳动合同已经丢失或者拒绝交给我们,那我们要求他给我们签订一份协议,这个协议怎么写?要注意到哪些法律方面的事项?直接说就是万一他以后来告我们的时候,我们有比较有利的证据——比如工资等已经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结算清楚,并在以后不对公司进行法律诉讼等。

回收员工劳动合同做法欠妥,本来合同就一式两份的。只需要按劳动法支付解除合同费用和补偿金,对方确认收到或其他证明既可以,对于法律诉讼的问题,要看职业性质是否涉及职业危害之类,如果有类似问题,即使签订类似协议也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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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9
此种协议对方可以拒签。该给的钱给清楚,写收条。
纵横法律网-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杨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