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跑业务出车祸,交警判对方全责,上班两月,但未有任何证据证明在厂里上班(有的证据:1、一份工厂开的证明,证明是厂里的员工,但证明真假难辨。2、电子邮箱在出车祸前有一段时间的发邮件到公司邮箱的记录。3、有一些公司样品在我这里),怎么办?
首先谢谢你的帮助,因为我是去年十二月份出的事,所以在这期间我也咨询过很多律师,他们的说法不一,比如你说的就有一个律师就说:我保证你这个官司打赢,还有他说这个官司先追工伤的钱,再跟肇事人打官司,肇事方的钱就放到自己的口袋,,,,这是律师的原话,我想问一下,这个逻辑成立吗?
追答你这是侵权纠纷和工伤保险责任竞合,你可以选择适用,如果你选择了工伤保险责任,得到有效赔偿后,向侵权责任人的追偿权应当转移给工伤保险机构或者是你们公司。
如果是你直接按侵权责任纠纷去打,在没有得到有效赔偿的情况下,由工伤保险机构或者你们公司承担补充责任,也就是补足你的损失。
一看您就是专业人士,失敬失敬!您觉得两种选那一种比较好呢?
追答先打侵权官司,因为现在车辆都有交强险,保险公司首先承担赔偿责任,损失不是很大的案件都是可以取得完全赔偿的。而且,如果鉴定结论有伤残的话,还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但你再找当地律师算一下,工伤赔偿如果比侵权赔偿多的话,也可以打工伤,但工伤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再劳动仲裁,比较麻烦。以上意见仅供你参考。
其实我也有这种想法,想速战速决,拖久了对我也不好,刚才对方保险公司上级来电说明天过来商量一下赔偿事宜,看看吧,不过我总觉得有些比如误工、看护等这些费用是谈不拢的,您觉得呢?
追答跟保险公司谈判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挑毛病能从鸡蛋里挑出骨头,找一名专业律师去做,或者诉讼,或者谈判,对你来讲都是很有必要的。
追问我也正在考虑这件事,但是这边律师动则一二万,伤不起呀!
老板很聪明,除了我说的那几样外,没有什么可以再证明的了.我相信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怕我们找他.
追答应该是这样
追问不管怎么样,好人有好报,谢谢您的热心帮助!
追答也没怎么帮上你,关键现在证据对你们并不是很有利。建议你们先去劳动局举报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