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户口本上有对方名字,怎么办

如题所述

  首先,没有任何规定,双方在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或者分户,因为是否进行户籍迁转属于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如果当事人想将对方的名字去掉,那么就应该协商分户,或者要求对方迁出户口。但是,关于双方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细化的规定。
  其次,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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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0
你好,户口本还没有迁出,如果离婚了户口本上应该在他那一页盖章,不过还是尽快让他把户口迁走比较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20
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