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温工作问题

我现在在重庆市长寿区工作,这几天温度都在38、9度,公司没有任何高温津贴,请问该公司是否违法?我该如何举报?求重庆市劳动监察局的举报方式。

向重庆市劳动安监局举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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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3
按规定来讲是应该有的,但是没有具体的相关条款规定。这种情况很多公司都存在。个人建议没必要跟公司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不统一,毕竟就算有补贴也不高。自己权衡利弊吧。
第2个回答  2011-08-14
这得看你是什么公司了;好多公司都是没有的、但是按规定应该放高温假的!比如长安集团这些大公司是严格按照市委政策执行的……

重庆市劳动监察局:023-63890769 真心帮助 希望采纳!!!

重庆率先在全国立法保护高温下的劳动者,《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并刊发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gov.cn)上,

  据了解,所谓高温天气,指由市、区县(自治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公众发布的未来24小时日最高气温37℃以上的天气。如用人单位采取空调等降温措施,使工作地点温度低于37℃的,不适用本《办法》。

  《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单位应根据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的连续作业时间,但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暂停11时——16时高温时段工作;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可以在家休息不上班。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按规定向职工提供既营养又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从事高温、露天作业的职工,享受5个月(5月1日到9月30日);不从事高温、露天作业的职工,享受3个月(7月1日到9月30日);每年7—9月,用人单位应对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保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