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三省六部制的主要职权和作用
(1)三省: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2)六部: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和任免。户部——主管户口、赋税等。礼部——主管国家的礼仪制度。兵部——主管军政。刑部——主管刑法。工部——主管国家的工程建设。
(3)历史作用:①三省六部职权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牵制和监督,从而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②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三省的长官大都品级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③三省六部制度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此后,历朝基本上沿袭这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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