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COD产生量计算公式:
生活源COD排放产生量镇常住人口数×城镇生活COD产生系数×365-城镇
污水处理厂去除的生活COD
其中,城镇生活COD产生系数优先采用各地区的COD产生系数或实测数据并予以说明;没有符合本地实际排放情况的系数,则统一采用国家推荐的COD产生系数,全国平均取值为75克/人•日,北方城市
平均值为65克/人•日,北方
特大城市为70克/人•日,北方其他城市为60克/人•日,南方城市平均值为90克/人•日.生活源SO2排放量计算公式为:生活源SO2排放量=生活及其他煤炭消费量×含硫率×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