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已办离婚手续后,男方在建设银行有一笔定期存款未到期,女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带户口(未带户主的身份证)到银行取走了户主的所有定期存款.请问这种情况下银行是否有连带责任.(曾咨询过其他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说必须持有身份证才可办理)但我在网上搜索过类似的问题,答案都说要身份证啊。请问每个银行都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