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是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还是法院判的?

如题所述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工商标字(2009)81号文)(以下简称《细则》)以及其他法规的规定,目前我国申请“驰名商标”有4条途径可走:

  1、在商标异议中认定

  商标异议是指经过商标局初步审查通过的商标,在获得注册商标证书之前,商标局先行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提出异议。在提出异议的过程中,可以提出该商标可能构成对自己商标的侵犯,同时可以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

  具体流程:

  (1)经承办处处务会讨论,形成证据材料充足且该异议案件确需依《商标法》第十三条裁定的意见或证据不足、该异议案件不需要依《商标法》第十三条裁定的意见,由处长报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提交商标局局长办公会讨论。

  (2)商标局局长办公会就商标局分管副局长提交的意见进行研究审定,认为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提出拟认定的意见;认为不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退回承办处按有关程序办理。

  (3)商标局局长办公会将认为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拟认定意见报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

  (4)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对商标局提交的驰名商标审定意见进行研究复审,并及时将经复审拟认定的驰名商标,报总局局长办公会议核审。经复审拟退回的,退回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程序处理。

  (5)根据总局的核审意见,商标局按照公文办理程序作出批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认定的驰名商标。

  2、在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中认定

  商标争议是指某企业认为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争议申请。在提出撤销的过程中,同时可以提出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具体流程:

  (1)对在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程序中提出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承办处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

  (2)合议组经审理认为基本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由处长报分管副主任。分管副主任经研究认为基本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报经主任同意后,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讨论。

  (3)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就分管副主任提交的意见进行研究审定,认为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提出拟认定的意见;认为不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退回承办处按有关程序办理。

  (4)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将认为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拟认定意见报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

  (5)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对商标局提交的驰名商标审定意见进行研究复审,并及时将经复审拟认定的驰名商标,报总局局长办公会议核审。经复审拟退回的,退回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程序处理。

  (6)根据总局的核审意见,商标局按照公文办理程序作出批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认定的驰名商标。

  3、在商标案件管理中认定

  哪个商标如果被假冒,那么说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是非常畅销的。正是基于这点,地方工商局在打假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假冒这个商标的行为,就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要求。

  具体流程:

  (1)地市级工商行政机关可以向省级工商行政机关报送驰名商标认定的资料;

  (2)省级工商行政机关经审查后报送商标局,商标局综合处负责收文,商标局承办处负责办文;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地市级工商行政机关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其认为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的情形的,方报送商标局,否则予以退回。

  (3)经承办处处务会讨论,形成符合驰名商标条件或不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初步意见,由处长报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提交商标局局长办公会讨论。<

  (4)商标局局长办公会就商标局分管副局长提交的意见进行研究审定,认为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提出拟认定的意见;认为不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退回承办处按有关程序办理。

  (5)商标局局长办公会将认为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拟认定意见报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

  (6)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对商标局提交的驰名商标审定意见进行研究复审,并及时将经复审拟认定的驰名商标,报总局局长办公会议核审。经复审拟退回的,退回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程序处理。

  (7)根据总局的核审意见,商标局按照公文办理程序作出批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认定的驰名商标。

  4、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申请途径评析

  1、在商标异议中申请

  申请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前提条件:必须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正处在公告期中。

  难点所在:在公告期内可以作为异议对象,而又符合自己申请“驰名商标”条件的目标商标,概率非常之小。如果特意申请注册,有两个关卡:1、申请注册难度比较大,直接被驳回的可能性很大,而无法进入公告期。2、即使能进入公告期,从申请到公告,这个过程将有一年多甚至两三年的等待过程。

  优点:比较直接,中间环节少,可以直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前期费用相对较少。

  缺点:很难找到目标商标,即使找到了目标商标,进入异议阶段后对方会力争,异议时间将变得无法预测。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目标商标,操作性不强,时间比较长,有很多未知因素无法把握。

  通过这种方式认定的 “驰名商标”每年都有。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申请商标异议,除了需要提交申请、提出要求、罗列异议理由以外,每件需交纳商标异议费1000元。目前这种方式需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

  2、在异议复审、商标争议中申请

  申请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前提条件:必须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注册商标,并且尽量要在五年的争议期内。

  难点所在:同上,目标商标难找,如果重新申请的时间比第一种途径更长,至少要2年以上的时间,才有可能提交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优缺点:同第一种途径。

  通过这种方式认定的驰名商标每年都有。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申请商标争议,除了需要提交申请、提出要求、罗列争议理由以外,每件需交纳商标争议费1500元。目前这种方式需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

  3、在商标案件管理中申请

  申请机关:市、省两级地方工商局审查后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优点:相对以上两种方案,这个方案最便捷,不需要依托任何现有的公告商标或注册商标,但需要客观存在商标侵权案件,而且,侵权商标使用的商品必须跟申请商标使用的商品不同。相对来说,这种方式企业自己可以掌控,可以自行设计方案,时间相对比较短。目前这种方式一般需要一年到一年半左右。

  缺点:涉及的工商机关比较多,中间环节也比较多,需要很好的策划和操作,由于存在雁过拔毛现象,花费的费用将比较大。

  通过这种方式认定“驰名商标”的比较常见。目前这种方式是申请驰名商标的主要途径。

  4、法院认定

  申请机关:省会所在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问题所在: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和工商局不是同一个方式,这是另一种认定体系。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无须另外到国家工商部门重新认定或领取证书。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只能在域名侵权和商标侵权诉讼案件中才能认定。

  优点:花费时间较短,一般半年到一年即可认定。由于各地法院法官素质不一,各地法院对法律规定的认定条件的把握有松有紧,条件不太优秀的企业喜欢通过这种方式来认定驰名商标。

  缺点:1、由于公众对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条件过于宽松的质疑较多,目前法院认定难度正在增加,一般需要在判决之前报省高级法院审查,判决生效后还需报最高法院备案;2、目前部分法院对驰名商标认定案件公开收费较高,甚至有个别法官私下收取费用,导致这种认定方式花费的费用有增长趋势;3、由于近年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比较泛滥,部分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知名度太低,加上个别申请企业做假现象严重,导致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在公众中的公信力在不断下降;4、由于中国的官本位传统,部分企业和公众认为中级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没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权威,部分优秀企业不屑于通过这种方式认定驰名商标;5、部分地方政府对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不予奖励或者减半奖励;6、部分地方工商部门不重视对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进行保护。

  通过这种方式认定“驰名商标”的比较常见,尤其是条件不太好的企业的首选。

  给企业的建议:

  明白了以上申请途径和各种途径的优缺点,企业可以决定到底采用那种申请形式。如果企业有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完全可以自己申请。如果没有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建议企业采取委托代理的形式,委托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商标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广告公司等具有驰名商标申报专业知识的机构进行代理。

  在选择代理机构时,建议企业:

  1、要着重考察对方的专业能力,而不要太看重对方是否有关系,这是因为,在中国,关系固然重要,但这样的专业问题,专业能力比关系更加重要。

  2、不要迷信对方的承诺,有些人口上说保证能成功,但实际上未必如此。还是选择诚信、实在、不吹牛的机构比较好。

  3、不一定非要选择名气大的大公司进行代理。因为大公司的业务比较繁忙,不一定对每个客户都能专心对待,反而一些专业能力很强的小公司服务更专心。

  4、费用要考虑,但不要以为费用越高越好或者越低越好。国家对驰名商标代理并没有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建议企业多找几家机构咨询,然后从中挑选专业能力强,服务专心,收费适中的机构进行代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3-23
你好。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行政认定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是通过法院的司法认定方式,原则上只在本省内有效,其他省需要法院重新予以认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9
中国驰名商标是要向中国商标局申请的,符合条件的才能申请,申请之后,商标局会需要审查,审查通过才能下发中国驰名商标证书。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20
是国家工商总局
第4个回答  2016-01-12
驰名商标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证的
一,驰名商标的条件
1 )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 2 )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 3 )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 4 ) 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 5 ) 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 6 ) 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 7 )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
二。驰名商标的申请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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