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应在员工入职的三十日内进行缴纳,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只要入职了,就要缴纳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交社保的方式
1、通过单位缴纳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会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所以职工个人是不需要担心的。
2、个人自行办理
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自由职业者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办理,需要参保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两大险种,而不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
是不是1952年就开始建立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缴纳社保,就是员工开始工作的第一个月,或者说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缴纳社保,符合“签订正式合同后开始为员工缴纳,有无法律明确规定其时间。”
1、劳动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签订合同后,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3、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数额。
4、单位应在用工之日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在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为职工缴纳社保费。
5、缴纳社保时间是国家政策是1999年出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各省、市和行业的缴纳时间都不一致,最早的1992年,国企基本上是1994年就开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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